添加日期:2017年12月5日 阅读:1466
针对医药行业的不合规推广及销售行为,一向“生猛”的上海近日再度发威,在众人还聚焦于施贵宝的海外会议赞助事件之时,CSO的龙头企业泰凌医药或许“掉坑”了。
没收**所得 再罚18万!
根据日前流传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泰凌医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泰凌医药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在药品推广销售过程中,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被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427014.69元,罚款18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消息一出,医药圈不说是大地震,但也晃得不少CSO企业的老板心慌慌。
一方面是这个罚款金额实属数目庞大,让人“肉疼”。另一方面更是震惊于像泰凌医药这样的CSO大企业,居然都在打击不合规的浪潮中“湿了脚”!
总部位于香港的泰凌药业,主打跨国药企在华的药品销售代理工作,是葛兰素史克、拜耳、罗氏等大外企重点药品的中国**分销商。不同于如今许多由代理商转变而来的“野路子”CSO公司,泰凌医药已有22年的历史,是我国*早一批的CSO企业之一。
2005年进入疫苗分销领域后,就迅速成为该领域的国内龙头,占据疫苗供应链市场23.4%的份额。而在目前的国内医药CSO市场中,泰凌医药的市场占有率仅次于康哲药业,名列第二。
“会务费”、“推广费”之争
众所周知,区别于带金销售,真正的CSO企业会以学术营销为核心来打造一系列的业务,包括市场调研、科室会、学术会议、学术外包、市场方面的策划或咨询等。换而言之,这个过程会产生一些学术推广所必需的费用。
在关于泰凌医药的处罚决定书中提出:泰凌医药根据医院采购药品的数量核算费用,该费用以“会务费”、“推广费”等名义出账后由在职医药代表以会议赞助、科室聚餐、赠送礼品等形式给付至医院相关科室及其相关人员。
有网友就提出了,会议是真实存在的,凭什么就断定人家是不正当的交易啊?而在此前也有过关于会议费、赞助费还该不该给的一些争议。
我们要注意一点,正常的学术会议与推广当然是没问题的,但是不得与销售挂钩!所谓合规无非是切断可能的直接利益输送,以销售药品的数量来进行费用支算,肯定是触碰红线的。
只能说原来的游戏规则在政策的收紧下变了,要想生存就得改变玩法。
小心年末大包抄
综观施贵宝和泰凌医药这两起案件,一个发生在15年,一个从14年开始算起,都有点翻旧账的意味在。可以想见,政府对不合规行为的查处不是他查不查得了的问题,而是看他想什么时候动你。
从药品生产企业施贵宝到CSO企业泰凌医药,上海的医药反贿大网可以说已张得够大够深,正等待下一个猎物的掉入。同时,放眼全国,对医药临床销售的整治也显露出苗头,医药行业的代理商们也要随时做好准备。
看来,2018年全国医院临床代表的日子会很难过。尤其是上海的代表!
文章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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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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