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9年7月30日 阅读:1755
今年以来,多地医保部门以文件通知、协议约定、口头通知、会议通知等方式,要求医保定点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下架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多家保健食品企业及连锁药店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药店是保健食品的优质销售渠道,受上述规定影响,上半年销售额不同程度下滑,尤其是药店的销售额下滑幅度较大。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副秘书长厉梁秋指出,医保部门的上述行为没有合理的法律依据,相应行为可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目前,协会正在进行更大范围的调研,并计划针对此事召开研讨会,同时也在努力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为更好的营商环境发声。
出售保健食品或被取消定点资格
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的不完全统计,目前约有20个城市的医保部门以公开发文或以协议约定的方式,明确禁止定点药店摆放、销售保健食品。比如,4月16日,锡林郭勒盟医保局发布通知,定点药店摆放保健滋补品等属于违规行为;5月13日,合肥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定点药店不能摆放和经营医保支付范围以外的其他商品;6月22日后,山西省原平市所有定点药店必须下架非医疗物品……
某保健食品企业科学法规事务部总监徐波(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早在2015年前后,很多地方医保部门就陆续发布“定点药店禁售保健食品”的规定,但并未严格执行。去年10月开始,国家医保局开始严打盗刷医保卡等乱象,很多地方医保部门陆续落地原有的要求,抑或是新增规定。除了以文件通知、协议约定的明文方式之外,生产企业和药店反映,很多地方医保部门只是口头通知或会议通知。
除了下架保健食品外,还有的地区则对保健食品的批文范围进行了限定,如河北省的定点药店只允许销售卫食健字号和国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南宁市则只能销售国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
7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以购买深海鱼油为由,向多个地区的定点药店打电话询问。在全市下架的连云港市,老百姓大药房(解放中路店)工作人员一听深海鱼油,直接表明“定点药店不许卖保健食品”。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云港巨龙店)工组人员表示,近两年都有说不让定点药店卖保健食品,今年以来管得特别严,只能去非医保定点药店买。此外,徐州的广济连锁药店和延顺堂药房工作人员也做出了上述类似表述。不过,宿州市华丰大药房(胜利路店)表示,店内有保健食品卖,但不能刷医保卡,只能现金结算。
生产企业与药店销量大幅下滑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多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连锁药店获悉,受上述规定影响,今年上半年的销售额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
“我们95%的店是定点药店,整体销售下滑超过50%。”山东省滨州市某医药连锁药店相关负责人刘正(化名)表示,以前药店的利润主要来自保健食品,今年5月严禁摆放和销售保健食品后,大部分只能退回厂家,少量放在非定点药店销售。
“药店渠道相对正规和诚信,适合保健食品销售,因此公司销售渠道中药店占比达到60%-70%。”徐波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公司10个营销大区中共有57座城市的定点药店下架了公司的产品,大批产品被退回,今年上半年销售额下滑超20%。大经销商中,有的半年度销售额从此前的**元下滑到了今年的几百万元,“只剩下了零头,有的大型连锁药店几乎把所有店面的保健食品下架,哪怕是非定点药店。”
“南宁连锁药店居多,定点药店在3月底开始只能销售国食健字后,已经给公司造成了上百万元的损失,比如百姓人家药店把我们的产品全部退回。同样是保健食品,为什么要区别对待?”一家维生素类保健食品企业销售大区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卫食健字产品很多都是以前的老品牌,包括驰名商标,但在南宁的药店反而不能卖了,让企业很被动,公司主打产品维生素E,90%以上的销量来自药店渠道,如今一个月少卖30多万元,还不算其他产品的损失。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药监局公布的2018年零售药店数据计算,2018年,医保定点药店达到34.1万家,约占到全国零售药店总数的近70%。“我们目前受到的影响并不是特别大,但这个趋势一旦蔓延,分分钟让我们离场。”一名不愿透露身份的外资保健食品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70%-80%的产品销售渠道是药店。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本文图文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